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******
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(杨迪 张金凤)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,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,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,多年后被害人报案,该教师被依法抓获……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,日前,该法院对这起强奸、强制猥亵、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,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、强制猥亵罪、猥亵儿童罪判决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;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。该案系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<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>》出台后,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。
法院查明,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,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、数学老师期间,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,采用欺骗、强迫等手段,以补课辅导、批改试卷、接热水、家访为由,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,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、附近的山上、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、猥亵行为。其中,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,强制猥亵犯罪6起,猥亵儿童犯罪8起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,违背妇女意志,利用其教师身份,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,采用欺骗、强迫等手段,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(已满14周岁)构成强制猥亵罪,采用欺骗、强迫等手段,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(未满14周岁)构成猥亵儿童罪,应予严惩。(完)
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。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座谈会11日在北京召开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出席会议并讲话,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立足国情实际,大大丰富妇女权益保障内容,有力回应社会关心和关切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意义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,切实履行法律责任,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,使广大妇女享有更多人生出彩机会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并讲话,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,加强配套制度建设,解决突出问题,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地落实,更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。